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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5日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赖小民受贿、重婚案作出公开宣判。法庭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赖小民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以前,他曾有过平均“日赚50万”的“业绩”,被称为十八大以来贪官受贿金额最大的。赖小民到底“栽”在哪儿?这次审判我们必须重新审理。
--赖小民的死刑判决,离不开一个“不把刑法当‘摆设’的判决”。死者如水,生命不可追,立法上对死刑的设置一直十分谨慎。然而,尽管我国刑法经过了多次修改,对贪污、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惩治仍然没有动摇。翻翻刑法,受贿罪“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”的规定,曾经让多少贪官两股大战。然而,也有少数人对此表示怀疑:在人权保障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,神剑是否还有出鞘的日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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